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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快报
大工业电价或将持续走低 工业分布式渐更青睐全额上网模式
2016/10/10 18:39:17 浏览次数:1911
导读: 伴随工业电价的持续降低,对于工业企业分布式而言,全额上网模式或将逐步成为投资者的首选。

来源: 光伏們

在我国,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kVA以下受电者称为普通工业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者称为大工业用电。大工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包括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基本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某业内人士表示,“今年5月,山东工业综合加权电价统一降低了7分钱左右至0.66元/度左右。分布式光伏所发电力往往要给用户9折左右的优惠,所以,实际度电收益是优惠电价加0.42元/度的国家补贴,度电综合收益会略高于标杆电价0.98元/度。如果工业电价持续走低,则会考虑更改工业分布式项目为全额上网模式。”

据该人士介绍,为了便于工业分布式能够随时更改为全额上网模式,所以,“目前,我们公司所投建的工业分布式项目一般都会考虑10KV并网。”如果分布式装机容量较大,在后续更改上网模式时,就不需要再次投建外接线路了。

北京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彭立斌表示,自2016年以来,公司要投建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将不会考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彭立斌认为,“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主要风险在电价”,其此前表示,“在分布式项目的选择上,都认为屋顶业主用电量大,地方基础电价高的项目是最佳投资目标,而实际的情况,我认为这是个大陷阱。这个陷阱和电改有关。根据预测,电改之后由于电力产能严重过剩,售电市场的争夺首先打响的就是价格战。这会使得大用户的基础电价直线下降,而我们在选择光伏投资项目的时候,基本采取的都是电价优惠方式,一旦电价下降,原来投资模型中的光伏电价也会直线下降,这种情况在我们公司已经出现了。今年我们在山东威海的项目上,按照原合同综合电价是1块1毛9,由于电价下降,目前结算价格是1块1,我们预测还会往下走。”

彭立斌举例说:“有一个用户是8毛钱的电价,我们优惠给他是7毛钱,加上补贴的4毛2,电价就变成1块1毛2了,但是电改过程中,如果售电公司给的电价是6毛钱怎么办,你也要按6毛钱下浮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比如你给出的电价是5毛钱,加上补贴的4毛2也只有9毛2,那时候财务模型就会崩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自2016年以来,国家已经两次降低工商业电价。一次是1月份,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3分钱,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近300亿元。另一次是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的政策。通过统筹利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腾出的空间,再次降低电价,涉及降价的21个省份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05分钱、大工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1分钱,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约170亿元。两次降价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

同时,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此前透露,根据对外公布的、新修订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2017年1月1日将继续调整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所以,如果经济持续低迷,电价或将进一步调减。但是,本报接触到的采访者,对于工商分布式项目的投资仍旧保持有较高的热情。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多年来,两部制电价对于促进电力用户节约公共电网变压器固定成本及运行成本,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深入,部分企业需要适应新形势优化调整生产结构,短期内出现了企业开工不足,基本电费支出占比提高现象。为支持企业转型,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决定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

(一)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年调整为按季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

(二)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个月(抄表周期)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电力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时,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按合同确定值收取;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对按最大需量计费的两路及以上进线用户,各路进线分别计算最大需量,累加计收基本电费。

二、放宽减容(暂停)期限限制

(一)电力用户(含新装、增容用户)可根据用电需求变化情况,提前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用电,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电力用户减容两年内恢复的,按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按新装或增容手续办理。

(二)电力用户申请暂停时间每次应不少于十五日,每一日历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可由用户申请办理减容。减容期限不受时间限制。

(三)减容(暂停)后容量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规定容量标准的,应改为相应用电类别单一制电价计费,并执行相应的分类电价标准。减容(暂停)后执行最大需量计量方式的,合同最大需量按照减容(暂停)后总容量申报。

(四)减容(暂停)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

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对高耗能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

四、督促电网企业完善电价执行措施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地方电网企业、新增配售电企业落实相关规定。各地价格、经济运行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督导电网企业将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相关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五、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电网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帮助用电企业广泛知晓完善后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主动为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提供方便,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让用电企业真正得到好处。

各地在执行中积累的经验、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