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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激发光伏行业新前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综述之四
2016/4/23 17:49:58 浏览次数:1181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 题:“走出去”激发光伏行业新前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综述之四

新华社记者陈炜伟

今年2月,招商新能源集团与First Solar(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中国建立“中美光伏示范园”,并将借此经验在美国建立“美中光伏示范园”;去年10月,晶澳太阳能位于马来西亚槟城的400MW光伏电池片厂竣工投产;去年5月,天合光能与印度一家公司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印度建设1GW电池、1GW组件制造基地……

近年来,我国光伏企业将目光瞄准全球市场,投资光伏电站,建立组件工厂,光伏行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出口量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出口额达到144亿美元,出口国家数量累计约200个。

同时,光伏投资市场逐步扩大。阿特斯、中建材等进军德国、美国、日本等海外发达国家光伏市场,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超过300万千瓦;配合“一带一路”建设,特变电工、中兴能源正在巴基斯坦等国建设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此外,对外工程保持较快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光伏制造环节海外设厂不断增加。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中国光伏制造企业在海外已投产电池产能达320万千瓦,电池组件产能380万千瓦;在建电池产能220万千瓦,电池组件产能200万千瓦;计划投资电池产能110万千瓦,电池组件产能近500万千瓦。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分析今年发展趋势时提出,光伏行业“走出去”步伐将进一步加快,除了在传统市场并购现有产能外,部分企业开始前往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土耳其、印度、巴西等地新建工厂,以规避“双反”和靠近终端市场。

展望未来,光伏行业“走出去”仍将获得政策支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透露,国家将从五个方面发力:

一是拓展太阳能国际市场。重点推进沙特、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阿联酋等东南亚及中东区域重点国家的太阳能规划合作项目。

二是推动太阳能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推进“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运营”等合作,鼓励采用PPP等方式,积极推动东南亚及中东区域太阳能项目投资和建设,带动太阳能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特点,积极参与境外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引导国内光伏企业“抱团出海”,集群式发展。通过“以大带小”产能合作方式,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产业综合国际竞争优势。

三是鼓励企业加强国际研发合作,开展太阳能产业前沿技术和共性技术联合研发,提高我国产业技术研发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共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

四是积极参与太阳能行业国际标准制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海外推广,推动检测认证国际互认。

五是推动国际人才培养合作。加大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坚持企业自我培养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培养一批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推动国际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体系建设。